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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新政出台之后有哪些利好的消息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东和房客分别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房东

个人出租住房个税减半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商用改租赁水电气按居民标准算

在土地资源配置方面,各地应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现有住房也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进行改造后出租,但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租房业务

《意见》指出,可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按照有关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推行统一租房合同文本

租期内不能被随便赶走

一些租房族遇到的被房东随意解约的问题,也在本次新政中被禁止。《意见》提出,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上个月,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等工作。会议决定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这有利于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简化

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

符合条件的租户可得到租赁补贴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

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提供长租房源严惩欺诈行为

规范房屋租赁服务,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惩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欺诈行为。

通过支持租赁住房建设等方式,提供更多居住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租金价格稳定、能长期租用的房源。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于上面的问题所做出的答复,通过这些信息是否帮助你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如果你想要请律师帮助你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是还有什么不懂的,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法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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