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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的保险有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所贝*明律师认为:这类合同是有效的,也可以要求理赔。这个答案来自法律、法院判例行和业内惯例。前两年曾经出现过一个著名的案例:2001年10月5日,谢某向**信-诚寿申请投保人寿险100万元,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填写了投保书,而且在次日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共计11944元。10月18日凌晨,谢某在其女友家中被其女友前男友刺杀致死。由于还在核保,谢某临死都还未拿到保险单。信-诚也只愿意“融通赔付100万元”。但最后法院判决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有效,谢某、信-诚人寿均应按约履行,也就是共赔偿谢家30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法院的判罚是有依据的。“从法律上讲,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本身,也并不是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必备条件,而只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或称书目凭证。”这位人士如是说,“保险单是否签发,并不影响合同的力,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二)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甚至已经签出保险单,但保险人未能及时缴费,合同有效吗?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案是可以的。除非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保险合同须至保险费缴清时才生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缴付保险费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订立的有效性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在保险合同签署并成立以后,投保人还未缴付保费而出现意外的,投保人也应该得到赔偿。”贝*明律师这样告诉记者。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说,在法院以往的具体判例中,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判双方属于混合错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投保人也会因为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而受惩。按正常程序办才是上策看完以上介绍,也许有人会认为投保时有漏洞可钻,甚至可以故意拖欠保费而同时继续享受保险利益。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经保险公司次催缴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该合同。这样,这份保险合同就不可能继续存在,更不可能发生效力了。同时,若你已经付了钱但没拿到正式保险单的,也要及时保险公司索取。广州信-诚败诉,但并不代表以后你遇上这种情况,也一定能幸运获得胜诉。按照正常程序走,才是上策,才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好途径。此外,沪上某外资保险公司的律顾问还请大家注意:“合同生效了并不完全代表保险责任的开始。尤其是健康险合同,一定要注意保单上注明的‘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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