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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调控房地产外源性需求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目标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新建城镇住房总量约为2583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7平方米,其中,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量约为2100万平方米,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能力约为22万套。

珠海市商品住房购买人约50%为非本地户籍人士,据《规划》第十四条内容,外地购房客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长期或有意向在珠海投资创业、工作、生活的人;二是为珠海宜居环境所吸引,休闲度假型、候鸟型及部分养老型;三是看好珠海经济发展前景及房地产升值空间的投资型。

《规划》要求:“对第一类购房人群予以支持,尤其要鼓励、支持在珠海投资创业的高素质人群购房,对后两类购房人群则分别进行必要的调控。”

此外,《规划》还提到,商品房预售价格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上涨;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需按绿色建筑设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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