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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按揭买房前的注意事项

1、避免“冲动”消费,充当“事后诸葛”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按揭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房。

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和第一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

2、了解卖方房屋产权性质

有的二手房是小产权,贷款受限制;有的房屋是在抵押状态或者根本没有完整产权,此时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要么银行不会给予贷款,要么带不到足够的房款。如果房屋产权不完整,不仅会影响贷款,还会影响日后的居住生活,也许在某天房屋就会被收回或者是划入城市规划之中。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按揭买房贷款之前,应该谨慎,不能只听卖方的口头保障。

3、交定金莫急,先了解银行对按揭申请的支持态度

不少购房者在按揭买房前错误地认为,只要选择到银行按揭支持的房地产,银行就理应批准贷款申请。其实不然,银行受理购者按揭申请后,还要从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置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就得不到银行按揭贷款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先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会造成资金上的被动,或者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或者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

按揭买房后的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

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3、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4、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按揭买房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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