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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何谓“低首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所谓“低首付”

市场上有些开发商宣传的低首付,其实是把原来付给银行的首付款分成了几期,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分几次付清后,开发商才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向银行申请按揭。比如说原本100万元的房子,银行规定的30%的首付款为30万元,开发商则是将30万元的首付款拆分为3期,每期要购房者付10万元。

把首付款拆分成几期后,购房者虽然第一次支付的钱会变少,但真正意义上的首付并没降低。开发商这样的做法,故意混淆了两个概念:一个是银行规定的首付款;另外一个则是第一次支付的钱。像以上例子虽然购房者第一次付款的金额降低为10万元,但银行规定的30万元的首付款并没降低。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为促销找了个噱头,准确的说这个低首付是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的认购定金。

一、超低首付诱惑你,屌丝也能买房

某楼盘推出首付10%,在正式签合同之前,先签订三方协议,由购房者向专业投资公司借贷一笔相当于楼价20%的款项,再去办七成按揭。

支招:低首付表面看起来很划算,但是银行要求购房者有一定的自由资金(比如不低于30%)才愿意贷款。降低首付的做法会使银行的风险增加,因此,银行对购房者的资信要求比较苛刻,有可能会出现购房者获得的贷款不足。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明一旦贷款不足的处理方式。

二、降价返还差价,就怕你不买

某开发商承诺,在某时段购买某楼盘,以后若此楼盘价格下降,开发商愿意向购房者以现金形式,返还差价损失。

支招:首先注意是否将“返还差价”等承诺写进了合同,应意识到这有无法律效力。二是若将承诺写进合同,在以后的操作中仍会存在问题,如差价损失以何标准来确定等细节问题。三是差价损失的计算期限有无时间限制?

三、购房还送车,有车有房一步到位

某开发商承诺,凡购买某别墅,即赠送购房者某名牌轿车一辆,还附带牌照。

支招:买房又送车,多数是个美丽的陷阱。首先要注意,购房之后是否会签订赠车的合约;其次,赠车有无附加条款,如后期支付费用,何时何地领取等细节。像在北京,购车都是要摇号的。

四、广告语很华丽,骗你没商量

开发商宣传信息很诱人,但实际上许多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买房时的标准会有出入,“均价4800元/平米起”,“总价35万起”,“地铁下一站节省数十万”……

支招:宣传图纸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能信以为真,要么就写进合同的附件,要么就不考虑。如果要实现广告语当中承诺的内容,想必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五、所谓的高附加值,你看得见么

为了消除消费者顾虑,开发商可能免公摊销售,可能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也可能赠送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这些都是开发商为了销售常用的招数。

支招:还是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因此买房不要追求面子工程,即追求额外优惠,或者将这些赠送内容剥离出来,单纯就房价与相关房型进行性价比的对比,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六、教育地产不是开发商说了算

买房时,开发商可能会承诺日后业主小孩可去XX名校就读,然而住了之后才知道,去上学可以,还得缴纳高额择校费。

支招:轻信“买房后子女免赞助费入学”,购房者遭忽悠,这类案例还是很普遍的。小编提醒大家,楼盘是否属于某名校学区,并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学区划分是由当地教育局管辖。所以,大家买教育地产的时候千万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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