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资格能卖吗
一、买房资格能不能卖
法律对购房资格能不能卖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这种行为是禁止的,购房资格的买卖通常由双方私下完成。
购房资格的买卖大多有“全权委托”和“虚拟债务”两种方式。
1、全权委托
就是投资人利用他人的购房资格买房。之后两人到公证处进行全权公证,将房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全权委托给投资客。这样,投资人就成了房子的实际控制者。
2、虚拟债务
是指投资客在利用他人的购房资格买房前,事先虚构一份债务协定。在房子到手后,投资客持债务协定到法院“起诉”,申请将房子变为抵债资产,再通过行使债权的方式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
3、亲属买房
用亲属的房票买房,方便风险较低。
4、公司买房
有些投资客经营着法人实体公司。他们可利用公司法人名义买房。
5、假结婚、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目的。
二、北京买房资格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三、代购风险的风险
实际购房者的风险
1.代购者取消委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而当代购者意欲解除委托时,只需向实际购房者发出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即可。一旦如此,实际购房者便无权利处理房产相关事宜。
2.代购者自己处分房产。
通常情况下,实际购房者不会让代购者持有任何有关购房的书面材料和房产权证,但这并不能阻止代购者自己处分房产,尤其是在房产权证办出之后更是如此。因为代购者是法律上认可的房屋所有权人,虽然手中不持有房产权证,但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取得所有权凭证。
如代购者可以要求房产档案部门出具房产权属证明,这与房产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购者甚至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将房产权证挂失,然后申请权属登记部门补发,并可以自行处分房产。
3.法律上的风险。
实际购房者也许会认为,自己只不过是用了代购者的名义,所有的款项均由自己支付,且双方之间签有协议,如果代购者反悔,即使打官司也应当会确认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自己。
代购者的风险
除了关系十分密切的亲朋好友外,实际购房者通常会向代购者支付一定的报酬。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短时间内自己无力购房的人,为了获取这一利益,甘当名义上的购房者。
1.丧失了自身可享受的政策。
国家之所以对购买首套住房在各方面予以优惠,就是为了解决公众的自身住房问题,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代购者一旦将此机会提供给他人使用,自己及家庭将永远丧失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届时,所付出的代价将大大高于为他人代购所得到的报酬,可谓得不偿失。
2.丧失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人才用房等,申请购买或租赁的人首要具备的条件是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家庭。
在可以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人群中,大部分人经济条件是比较差的,无力购买商品房。但是这些人一旦为他人代购“首套房”,成为法律上的购房者,即意味着自己和家庭将永远丧失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3.信用风险。
也许有的代购者会认为,反正自己将来不想购买商品房,也不可能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殊不知,其中还存在着信用风险。
4.法律风险。
在代购关系中,实际购买者与代购者的关系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买房资格能不能卖”问题进行的解答,法律对购房资格能不能卖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这种行为是禁止的,购房资格的买卖通常由双方私下完成。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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