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提供资助,对其应如何认定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提供资助,对其应如何认定
如果父母把房屋购买在自己名下,只是让子女居住,那毫无疑问房屋产权与子女无关,不属于这里所要讨论的范畴。我们所说的情况,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要看能否依法认定为借贷关系。如果有书面借条或口头协议能证明是借贷关系,则可以按借贷处理。反之,不能证明为借贷的,该项出资一般被认定为赠与。
至于该项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在《婚姻法解释(二)》中有相关规定。该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另外,我们认为,一般情况下,要证明是“明确表示”过的,则需要有书面赠与协议。最好经过公证,否则在将来的离婚诉讼中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一人为原则的房产归属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父母的出资应当作为是对子女一人的赠与;
2、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及其当时的子女恋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
3、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恋人一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和恋人两人的赠与,该赠与以结婚为生效条件,如果不结婚,父母可以撤销该赠与。
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的归属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夫妻两人为原则的房产归属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父母出资,且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认定为对子女一个的赠与,属于夫妻一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和子女配偶名下的,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3、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配偶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不是对子女配偶一人的赠与。
在诉讼中,如果要证明房产是父母出资的,必须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父母书面的出资记录,否则不能认定房产由父母资助。
子女结婚父母提供资助时,最好是能够弄清楚是父母资助,有一定的证据说明,这样离婚的时候这笔资助才能还给父母。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提供资助你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看看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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