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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股转系统和各类的关于新三板的投融资会议等等,每次不讨论一下股票的转让方式那就不够高大上,而讨论的重点基本上都放在这个市场目前独有的股票转让方式-做市转让,对于协议转让甚少进行解读,也许股转系统公司认为这个市场的所有投资人都了解和清楚:”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与这个市场交易参与者或拟参与者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其实对于协议转让存在着不少误解、误读和识会。所以还是从实际交易的角度来看看这个协议转让的交易过程,也许会理解至一些东西。

什么叫协议转让?按字面意思解释,协议转让就是买卖双方达成了意向,然后签订协议,确认成交,完成股票转让。但是,新三板是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而且有指数、有行情、有交易系统,转让个股票肯定不需要交易的双方约个地点见个面签个协议来完成股票的转让吧,这必须是肯定的。

目前投资者通过协议协让方式交易股票时有三种委托,分别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那么在我们日常使用的各证券服务商提供终端交易软件中,应该都可以看到这样的界面:

1、意向委托:意向委托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囧:这个意向委托申报功能真不知道在哪,也许类似于现在的股权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发布的:XXX公司拟转让股权多少,欢迎来约。(应该是要约邀请,证券服务商应该实现这个功能,这样来撮合大宗产易产生多好。),纯属猜测,如果谁清楚,请告知,谢谢。

2、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定价委托是向市场提供交易价格申报,而成交确认委托需要分点击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互报成交确认),要重点说明的是: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这就是说交易者通过定价申报买入/卖出来参与标的交易,真的不需要给对方打电话,也不需要约见,更不需要签股票转让协议,看中了哪个标的,就通过这个定价申报发出你的要约就好。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还清前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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