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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协议转做市条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做市转让
是指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初始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能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做市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二、协议转让
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三、新三板协议转做市条件:
1、由两家或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商报价服务。
2、做市商合计持有此票的5%股份或100万股,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新三板是经济改革、发展的趋势,新三板交易方式也日趋频繁出现于公众的视野之中。但至今为止,我国对于新三板板块还未有具体的法律加以规定,就更别提系统的法律知识构建,所以,如果你还有什么疑虑,如果你想通过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可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得到肯定、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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