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有哪些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是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下月起不提。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小的因素
一是计提折旧基数;
二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三是折旧方法;
四是固定资产净残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四种: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以属于加速折旧法。
(一)年限平均法: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公式: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四)年数总和法:
公式:各年的折旧率=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各年数字之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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