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购担保融资
一、什么是回购担保融资
回购担保融资是指银行向购买方提供信用支持,帮助购买方购入供应方的产品;同时供应方向银行承诺在购买方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债务时,由供应方从购买方处购回产品,并将款项归还银行用以偿还购买方银行债务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由于该产品以供应方提供商品回购为前提,因而回购担保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保证担保行为,实质是对银行债权的维护。
二、回购担保融资的功能及办理流程
功能:
回购担保融资有助于购买方用较少的资金采购大宗货物,实现杠杆采购。对于一些资金规模小、实力弱、但发展前景好的公司非常适合。同时,有利于供应厂商批量销售,加速资金回笼。
办理流程:
(一)银行、生产厂商和销售商(购买方)三方签订合作协议。
(二)销售商向银行交付约定的保证金。
(三)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向生产厂商支付货款。
(四)生产厂商向供销商发出货物。
(五)供销商向银行按约定偿还债务。
(六)如供销商不按约定还款,启动回购程序。
(七)供销商将产品交与生产厂商。
(八)生产厂商将回购资金交与银行偿付销售商债务。
三、债务担保的方式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现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一)人保
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的担保法上仅指保证。
(二)物保
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担保法上指前3种。
(三)金钱担保
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担保法上仅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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