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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只要你肯花钱,包你落户北京。超生?没关系!非婚生育?也没关系!对于这样的户口落户,一名硕士生陷进去了。

硕士毕业生夏某花28万余元,委托王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户口即将办好之时,王某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抓并获刑。事后,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索要28万余元。法院一审支持了夏某的诉求,王某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其间,法官追问原告方是否知道买户口的行为违法。

事件户口即将办成时被查

夏某今年33岁,两年前,他从北京某大学硕士毕业。渴望落户北京的夏某在网上看到一个可以帮忙办户口的帖子。夏某通过帖子联系到王某。

2013年7月12日,夏某与王某签订了《人事服务代理协议》,约定王某为夏某推荐工作并解决户口进京问题,服务费22万元。如果夏某不去上班,则工作单位为夏某缴纳的社保费用等由夏某承担,落户没办成则退款。

协议签订后,夏某按照王某要求提供了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8.09万元。不料,户口即将办成时,王某被抓获,并于2014年9月被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随后,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等28.09万元。

一审判决被告返还28万元

一审时,王某辩称,他的朋友刘某在某公司工作,有多余进京指标。于是,他托朋友在网上发帖叫卖户口。不料事情被他人举报,此后,他和刘某落网。

王某说,他和夏某签的合同本质为双方恶意串通,是无效合同,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以及非法利益应当被收归国有。因此,王某请求驳回夏某的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王某向夏某出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相关手续触犯了刑法,而该相关手续是取得进京指标进而取得北京户口的条件之一,禁止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双方签订《人事服务代理协议》的目的系购买进京指标进而取得北京户口,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且不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问题,故判决《人事服务代理协议》无效,支持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原告方否认明知违法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的代理人出庭。

王某的代理人称,王某因出卖户口一事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收取的28万余元款项也全部被国家没收,因此无法返还。

夏某的代理人则主张,王某通过交易进京指标获得非法利益受到刑事处罚,而夏某是受害人,王某未能为夏某解决户口,没有完成委托事项办理落户手续,就应该退还服务费。

法庭上,法官多次询问夏某一方是否清楚花钱买户口是违法行为,夏某的代理人说:“夏某是受害者,签合同时不知道对方的行为违法,没有违法故意,所以夏某的行为不属于违法,但是王某不一样,他本身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

提醒市民,这种办理落户开展收费虚假加分业务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当事双方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审批工作,双方都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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