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有了外遇并生育了孩子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夫妻一方在外有了外遇并生育了孩子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与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
咨询总结:如果您老公与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
网友咨询:我老公有外遇并且已经生了一个小孩,现在他基本上住在外面的那个家,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律师回复: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既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您老公与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
【知识链接】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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