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状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状
刑事自诉书
自诉人:周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X农场XX渔场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告人:宋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案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诉讼请求:
1、追究宋XX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2、判决宋XX履行XX县人民法院(201X)X民初字第号民XXX事调解书中未支付的执行款项XXXXX元及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XXXX元;
3、赔偿自诉人因向宋XX追索劳动报酬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证人出庭费、律师费等所有花费共计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宋XX因欠付自诉人工资款61834元,被自诉人诉至贵院,该案审理完毕后,在贵院主持下,双方于2015年5月达成调解协议,贵院出具(201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
因被告人对该生效调解书的不履行,自诉人在贵院立案,申请对被告人强制执行。贵院执行庭对被告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被告人既不露面,也不申报财产。2016年3月1日,在贵院执行庭向被告人下达拘留通知准备拘留被告人时,被告人向自诉人支付了25000元执行款,自诉人为了能顺利拿到剩余执行款,特别授权委托**天盈律师事务所董*桃律师在贵院主持下与宋XX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中被告人承诺剩余款项在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到期未能按协议履行,自诉人可申请恢复(201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及延迟履行利息的执行,并自愿接受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该和解协议签订后,因宋XX依然不履行,2016年7月19日,自诉人再次到贵院立案,恢复了对被告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再次立案后,宋XX直接不再露面,百般躲赖,甚至连电话也时常拒接,他声称他银行卡内有两万八千元钱,要挟自诉人及代理律师说不给他降下来,他就无法给付。
面对被告人,依法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同废纸,法律对其侵权行为似乎已无任何制约性,其肆意践踏的不仅仅是自诉人的财产权利,更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面对贵院的执行通知,宋XX有钱也不履行,现有证据充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人强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判令其承担由此给自诉人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
2017年4月6日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状”问题进行的解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构成犯罪的,权利人除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执行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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