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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有挪用资金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银行工作人员有挪用资金罪吗

有。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银行工作人员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他们就是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进行的犯罪,挪用资金其实也要减刑的方法,如果他们及时将资金归还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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