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虚开发票罪
何为虚开发票罪
根据《刑法》和《立案起诉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广大老板和财务人员需注意发票风险,规范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开具,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为虚开发票
有的人对虚开存在理解偏差,以为自己不开假发票就能远离虚开发票。不是这样的,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有三种情形,自己不开假发票只是其中之一。《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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