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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刑事委托书如何书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解除刑事委托书如何书写
解除刑事委托书
_________人民法院:
在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自即日起,解除本人与__________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对___________律师的授权。
委托人:
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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