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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武汉买二手房条件2020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根据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指定的武汉限购令: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对于贷款提交材料在已婚、未婚如何区别对待?

1,已婚的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籍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制式)

(5)借款人夫妻双方资金收入账户近12个月流水

(6)本行开户的还款账户

(7)购房收具

(8)购房合同

(9)房管部门出具预告登记证

2,未婚的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

(3)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银行制式)

(5)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资金收入账户近12个月流水

(6)本行开户的还款账户

(7)购房收具

(8)购房合同

(9)房管部门出具预告登记证

武汉市购房落户条件

1、武汉市中心城区

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重要说明:

①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而且必须是新房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

②落户要求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商住楼、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行!因此如果想要通过购房办理外地户籍迁入,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房屋性质。这点很重要!

③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

④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买二手房的时候存在相关的陷阱,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纠纷,想要通过法律完美解决可以就此问题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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