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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收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非法收养

指不符合国家《收养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

(1)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

(2)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合法收养中收养人的条件

法律上对领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六)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或认证,或要在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等。

三、合法收养中被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等情况。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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