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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挂靠经营构成犯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药品挂靠经营构成犯罪吗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如果挂靠经营者以被挂靠的药品批发企业名义购进药品,则药品供货商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药品供货商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则应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对于接受挂靠的药品批发企业,其性质是出租、出借证照,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药品批发企业还应对其出租、出借证照后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挂靠者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由于挂靠者利用正规药品批发企业为其提供了合法的“外衣”,作为销售对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难以甄别,为此,上述销售对象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存在明显过失、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规经营仍然购进的,应按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论处。

因此,药品的挂靠经营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关的法规处罚,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这对于经营者来说需要了解清楚,虽然药品经营是高利润行业,但是也不能违反相关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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