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得投资收益怎么处理
犯罪所得投资收益怎么处理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不仅包括赃款赃物和孳息,还应当包括利用该财产进行置业、投资经营所获得的物质利益,体现的立法精神是“不能让任何犯罪分子从违法犯罪中获得利益”。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违法所得是物的,应当追缴原物,若非原物,则不宜追缴。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作用,应当是原物。
第二,对于违法所得的钱款,货币本身就是一般等价物,特点就是流通性和统一性,因此违法所得的货币不是特定物,而是种类物,只要有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且犯罪分子有钱款可以执行的,都应当追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犯罪所得到的投资收益的话,这个时候也是一律没收的,如果犯罪分子利用违法所得去购买一些房产车辆等也是会没收的,这个是国家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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