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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是选择性罪名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是选择性罪名吗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单一式选择性罪名,行为方式不存在选择性,犯罪对象存在选择性,只存在犯罪对象之间的选择,掩饰与隐瞒之间不存在选择关系。。犯罪所得收益应当理解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超过犯罪所得的利润。
在《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确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
实际上司法实践当中,对于犯罪与犯罪所得的收益之间存在着选择性的关系,是没有太大争议的。但是司法实践当中,对于掩饰以及隐藏的行为难以一一进行确定,在案件审理当中也不可能一定能够察觉每一个涉及到隐藏的细节。所以这个时候建议可以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帮忙解决,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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