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汇报材料
打击经济犯罪汇报材料
检察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作为林区检察机关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服务是他的根本属性和本质特征,也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作为林区检察机关如何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服务。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起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 检察机关应始终把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好务当成当前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首先,要在理论上加强理解,从根本上解决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林区经济建设与己无关的问题,明确服从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第二,在转变执法观念上检察机关应清醒地认识到,要想深化和开拓林区检察院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彻底转变机制执法、坐堂办案、单纯办案的执法观念,并逐步完善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弱、检察有责”的新的执法观念;第三,在党性原则上提高认识,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因此,检察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服务于林区经济建设,这不仅是认识和方法的问题,而且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第四,在根本宗旨上找准位置,为林区经济服务实质就是为群众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在服务于林区经济建设的工作中,“打击”仍是第一位,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就是打击一切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影响新的经济增长的职务犯罪,无数经验表明,检察机关如果放弃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就意味着丧失了检察权,从而也就失去了对林区经济服务的能力。
二、强化教育、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为林区经济服务的能力 要想为林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放心,让企业信得过,就必须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整体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于林区经济建设的迫切要求,因此,要求检察机关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领会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就是最重要的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道理,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只有这样一支过硬的队伍,才能目标明确,敢打硬仗,具备较高的在市场经济中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为林区经济建设提供一流服务的能力和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为林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打击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手段,而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则是检察机关的职能所在。如何为林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笔者认为应坚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腐败、服务大局;二是维护法律尊严,做到公正执法;三是实行文明办案,树立检察官的自身形象;四是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坚持错案追究,保证案件质量。 检察机关服从服务于大局的效果怎么样,对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为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规范的政务环境、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腐朽的因素,因此,做为一名执法者要守的住清贫,耐的住寂寞,要防止“权”的滥用,抵制‘利’的诱惑,警惕“色”的腐蚀,排除“情”的干扰,顶住“势”的压力,做到不通过任何形式参与经商,不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发展和稳定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衔接的,只有稳定才能更好发展,也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稳定。检察机关要在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充分发挥好自身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保证我们制定的法律、政策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推进法制化进程。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执法公正,树立法治权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监督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客观、理性执法,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判断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自觉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自觉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体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便民,从而把检察工作关注民生、体现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好“统筹兼顾”这一科学有效的根本方法尤为重要。作为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码应该坚持“十个统筹兼顾”。 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统筹兼顾。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三项检察职能的同时,要做到打击与预防并举,打击与服务并重,监督与保护并行,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偏废。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时效,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还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从预防中求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坚持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统筹兼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服务、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还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依法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要创新办案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着力保障民生,高度重视涉检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总之,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即是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广大干警应从自身做起,用法制的力量为经济的腾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有一个完备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环境来保障林区经济机制的正常运行,检察机关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是不变的,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具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机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林区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创造出一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新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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