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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罪领导如何负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重大安全事故罪领导如何负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8条,对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因为他人的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务而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个时候会根据责任的多少来决定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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