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多久放人
检察院不批捕多久放人
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八十三条 认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么是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同意才可以的,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那么应当立即放人,立即应该是当天不能超过次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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