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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犯有哪些罪名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行为犯有哪些罪名

第一,单一危害行为的行为犯的既遂。首先,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犯的既遂,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成立既遂形态。在我国新《刑法》中,它们主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限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抗税罪,猥亵儿童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坏军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窝藏、包庇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遗弃武器装备罪等。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等也属于这种行为犯。其次,有些行为犯的既遂有赖于他人行为的实行;否则不能成立犯罪既遂。

主要有:

(1)煽动型行为的犯罪, 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 )组织、领导、参加型行为的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再次,这类行为犯中还有极少数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

(3)强迫、引诱、欺骗、教唆、容留型行为的犯罪, 如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卖淫罪,强迫卖血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再次,这类行为犯中还有极少数犯罪,如资敌罪、叛逃罪、脱逃罪、奸淫幼女罪、嫖宿幼女罪等,其既形态必须危害行为完成一定过程,才能成立。如叛逃者被及时抓获,就是叛逃罪的未遂犯。这主要是由这类行为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以上分析告诉我们:并非凡是单一危害行为的行为犯只要“着手实行就成立犯罪既遂”。

第二,复杂危害行为的行为犯的既遂。我国刑法只规定有少数复杂危害行为的行为犯,而且复杂危害行为基本上是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组成。一般来说,这类行为犯的既遂应以复杂危害行为均已实行为标志。如果行为人只是实行了手段行为,而尚未着手于目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最充分地实现犯罪的构成要件件。最为典型的是那些聚众型行为的行为犯。如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实行了聚众行为,那么就只能成立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由它们构成要件的规定性所决定的。类似的还有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等。另外,像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也属于复杂危害行为的行为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只停止在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制行为阶段,也就不能成立犯罪既遂。有人认为,这类行为犯“当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就成立犯罪既遂”。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至少不准确。因为只要行为人在实行了前一手段行为后,再着手实行后面的目的行为,哪怕后面的行为只是刚刚开始实行,即使没有完成也成立既遂。这种说法容易导致“只有危害行为实施结束了才是既遂”的错误结论。

对行为犯的既遂形态的分析总是与其他犯罪形态相联系的。尤其是那些着手实行就成立既遂的行为犯,由于它们无未遂形态,不能因此以为它们也无预备或中止形态。比如,侮辱国旗、国徽罪是这类行为犯,如果行为人准备了玷污物和点火用的汽油,在到达某机关大楼门前,尚未着手玷污和焚烧国旗时被保卫人员制止,其行为显然成立该罪的预备犯,而不是犯罪未遂,更不成立犯罪既遂。以前,一些观点认为反革命罪都是着手实行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今天看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既遂形态就不应再作这种简单的论断了。

以行为的实行或者完成作为既遂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其行为本身就构成了犯罪既遂.这类犯罪,大都是造成非物质性的,无形的损害结果的犯罪.例如诬告陷害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作虚假告发的行为,不管被诬告者是否受到刑事追究,都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既遂.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将刑事犯罪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这些类型对于审理我们国家的一些刑事案件是很有用的,行为犯所涉及到的罪名有很多,通常是通过行为上的严重程度来进行量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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