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团伙偷盗鱼是什么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生活中会出现团伙偷盗的情况,几个人共同犯罪,盗取大量的财物,当然,这种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其中会触犯刑事罪名。团伙盗窃鱼的,会构成什么刑事犯罪,要依据案情进行分析,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如下:

团伙偷盗鱼是什么罪

1、盗窃罪。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鱼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如果团伙盗窃的是国家珍稀野的鱼时,就会构成该罪。

对团伙犯罪进行刑事处罚的,还要注意团伙犯罪中主犯、从犯的界定,依据《刑法》第26、27条规定,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通过上文的分析,团伙盗窃鱼的,依据鱼珍稀程度,可能会构成盗窃罪或者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