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各银行对首套住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第二套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二、二手房卖方须履行哪些义务
1、保证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卖房人名下,并交付房屋。
这是卖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为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转移,其前提必须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代理人。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而由此引起诉讼的,买房人有参与诉讼及承担证明第三人、承租人没有理由主张权利的义务。
2、按照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房屋。
交付方式有两个内容:一是证件的交付,即卖房人有义务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买房人的名下,完成法律程序上的交付。二是实物的交付,即将房屋腾空后交给买房人实际占有使用。如果该房屋被出借,卖房人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收回,并保证向买房人进行实物交付。
3、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
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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