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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主违约怎么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事项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卖房者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卖房者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根据购房合同确定是否约定了以上内容,如果有,则直接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断对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在买卖房屋合同中还有以下情形,还可以直接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卖房者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的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房子的好坏决定一个人的地位,所以非常重要,买房子时每个人都应该非常谨慎,但是如果卖房临时反悔,而且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需要支付买方一定的违约金,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而且买方要追究责任,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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