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刑诉中回避的决定主体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刑诉中回避的决定主体是什么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以上就是我国和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刑诉中回避的决定主体是谁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了,如果对于刑事诉讼回避的其他相关问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去当面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寻找法律部门进一步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假币 行为 法律知识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