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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是强制措施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收缴是强制措施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一切的违法犯罪所得,都要进行追缴,追缴的违法犯罪所得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会进行退赔,没有被害人的就会上缴国库,而除了追缴外,我国对财产还有收缴的措施。

收缴是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依据规定,收缴是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书面决定,责令当事者自行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收缴是对应上缴而未上缴强制有关部门上缴的措施。

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能知道,收缴是属于一种强制的措施,收缴适用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可以适用对应上缴中央的财政资金,也可以适用应该上缴而未缴的各项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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