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价上涨二手房卖主后悔该怎么办
案例:
低于市价100万卖房 后悔了怎么办?
王女士夫妇常年居住在美国,遂打算将其名下位于丰台区一套面积为66平方米的房屋出售。2012年12月,丈夫的亲兄弟王先生提出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2013年7月23日,她和丈夫回国后便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过户手续。
然而,办完手续回美国后,王女士在与同学聊天时才知道,该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不低于250万元。这么算来房子少卖了100万,王女士心生反悔,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王先生表示,当初他与原告通过邮件及电话已达成一致,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格与2012年12月的市场价格接近。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
判决认为,150万元价格是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协商确定,一经达成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原告以价款过低,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不予支持。后王女士上诉要求改判撤销合同,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讨论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房价上涨 反悔不卖的情况并不少见
和一手开发商不同,二手房业主的个体性差别较大,在买卖过程中,其个人意愿占据主导。这个特性,也就使得反悔不卖的原因变得多样不一,无法一概而论。
在真实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虽然房东对自己房子的价格有一定的预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市场情况的进一步了解,预期就会渐渐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房东提高报价,甚至反悔不卖。该情况常见于看房量增加、周边成交量趋于火热的市场环境之下。
每起案件的情况都不同,具体的案件需具体分析,但是一般情况下,买方如果已经缴纳定金,而房东反悔不卖,那么可以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要求房东返还定金。目前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协议范本中,一般约定为若一方违约,另一方返还双倍定金。
律师说法:
反悔解除合同须协商并付违约金
卖房人:我和别人签订卖房协议,签完之后房价上涨,我觉得这个价卖房亏了。想反悔解除合同,可以吗?
律师说法: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你们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你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也必须与买家协商一致,则双方可自愿解除合同。
从上面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回答的因房价上涨二手房卖主后悔该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实践中,如果遇到反悔解除合同的,必须协商并缴纳违约金。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在出现问题时,要积极从法律法规中寻找解决办法,妥善处理问题,避免进一步发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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