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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结案后还会侦查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安结案后还会侦查吗

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实际可以看到对于案件的结案一般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执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所以如果人民检察院需要公安机关对于结案的案件再次进行调查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进行调查,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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