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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特殊客体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犯罪的特殊客体

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层次,犯罪客体可分三种,即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1)一般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问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揭示了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 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对于从本质上认清我国刑法的任务,加深理解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2)同类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 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中的某一方面 或者某一部分。 我国刑法分则依据同类客体的理论将各种犯罪分为十大类。

(3)直接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 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直接决定了犯罪的性质。犯罪的直接客体有两种形式: 一是简单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只是直接侵犯了一种直接客体;二是复杂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同时直接侵犯了两种以上的直接客体。

上述三种客体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上面的文章中,已经给出了客体的几个分类,一般有三种情况,客体存在的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问侵犯的客体,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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