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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督查案件有没有时限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安督查案件有没有时限
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需要知道法律上的规定,才能更好的进行案件督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是很重要的问题,大家在执行的时候就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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