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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可以定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校园欺凌可以定罪吗

如果涉事人已经达到刑事案件年龄(18)是可以判刑的。

1、损坏他人财产;

2、侮辱人格;

3、对身体造成损伤;

4、殴打他人;

处罚的依据

目前,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而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

《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于未成年来说设置了很多的保护,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出现了这么多的校园欺凌,这是应该引起大家深思的问题。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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