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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亲人包庇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现在还有亲人包庇罪吗

《刑法》第310条规定:犯包庇罪,不问什么关系,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者处最高为十年有期徒刑。记得中国法制史上,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为罪。汉朝儒家思想家提出“亲亲得相首匿”,后来被汉朝法律所确认。即指法律允许在一定亲属范围内,除犯谋反、大逆罪以外,均可互相首谋隐匿犯罪行为 ,而减免刑罚 。而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未体现这种原则,反观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大多贯彻这一原则,从法的继承或移植来看,我国当今立法应否借鉴 我认为:对于亲人之间犯包庇罪可从宽处罚,至少与非亲人之间犯包庇罪有所区别,亲人之间犯包庇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不等于放纵和鼓励犯罪,而是体现人情亲情,也体现“以德治国”的方略,对减少犯罪和稳定社会政治局面也许有积极的作用。

包庇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包庇亲人这种情况是可以构成包庇罪的,在包庇罪构成之后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可能在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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