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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身份贩卖废铁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利用身份贩卖废铁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单位的废铁私自贩卖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

(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单位的废铁私自贩卖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数额达到 较大的,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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