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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人身检查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人身检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拒绝人身搜查的,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如果到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危险品等情形时,不得拒绝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刑事证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各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案件事实情节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确实、充分,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情之间,排除了所有疑问与其他的可能性,应当依法作出认定结论;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部分认定结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作出不予认定的结论。

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

6、如何运用间接证据问题。间接证据问题,在证据理论中和诉讼实践中,都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证据理论上的许多问题,都与间接证据有着密切联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拒绝人身搜查的,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如果到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危险品等情形时,不得拒绝搜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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