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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失火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立案标准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四个构成要件的,就可以认定不失火罪,如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的行为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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