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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出版无书号图书怎么定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售卖出版无书号图书怎么定罪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二、无号图书是非法出版物

书号即ISBN,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各个出版社的。通过书号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

如果书没有书号,就成了内部资料,内部资料是不允许定价的,也不允许销售,不用来发行只能算是印刷品,不算出版物,如果用来发行和售卖就属于违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没有书号的出版书籍就意味着非法出版。

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出版和售卖没有书号的责罚,关键是看对于没有书号的图书如何定性。按照我国法律,没有书号的书是属于内部刊物,不允许上市出版销售的。所以就会按照非法出版物来认定。如果您还需要更多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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