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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委托他人买卖合法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二手房交易委托他人买卖合法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解抵押和过户手续,需办理公证委托,委托协议上公证书上注明由受托人解押,缴税,过户等手续。

委托人需要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由被委托人拿《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房屋买卖过户了。也可以选择中介公司去办理,只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就好了。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过户的材料为:

1.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证明自身信息的原件。

2.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还有委托协议。

办理房产过户并不麻烦,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有空还是自己去办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委托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转让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5.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6.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7.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8.出卖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出卖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当事人目前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相应的去工作,但是要考虑到合法性,所以必须要求进行签订委托合同才行,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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