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破案后孩子没找到怎么办呢
17年前,40天大的孩子以“抱抱”为名被偷走
杨-勇(男)与黄-英(女)是两夫妻,他们与周-军是同乡。1998年5月28日晚,周-军对黄-英说,想抱一抱孩子。黄-英将孩子交给周-军后,周-军抱着孩子在房间转来转去,黄-英遂与其他人边说话边看着电视。过了几分钟,黄-英突然发现周-军抱着孩子不见了。黄-英开始害怕,召集乡亲们一起帮找,也报了警。结果,17年过去了,孩子仍然下落不明。
被拐小孩难找回,拐卖孩子已形成产业链
据警方透露,在东莞、昆明这些地方,存在着规模巨大的地下网络在支撑着这个黑色行业。它的内部分工通常很复杂,有人负责偷盗,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贩卖,一个环节遭受打击,其它环节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动作一大,弄不好线索就会被切断,到时候一个孩子也别想找回来。
现在的贩婴队伍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更多,中间多以女性为主,这些人自己也有孩子。被拐卖的小孩通常会被卖至边远山区膝下无子的夫妇,狠心一点的买来去沿街乞讨,更恶毒一点的,直接贩卖小孩器官。由于小孩太小,给点糖果玩具类的小东西很容易被骗走,一旦骗走,又不认识回家的路,除非亲人和警察亲自找回,否则很难找回。若是时间一长,模样声音再发生变化,孩子的命运就将彻底改写。
拐卖孩子,该不该处死刑?
不想再说过多谴责人贩子的话,对他们进行再多的谴责都是浪费感情。因为他们并不会因为你的谴责而多出半分内疚,他们利欲熏心,对家长的哭喊,孩子的无助早就习以为常。与其用道德去谴责他们,不如用法律去惩治他们。目前,我国对拐卖儿童的法定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有人说,拐卖孩子,应当一律死刑!
性质如此恶劣,就应罪该万死!或许是吧!可一位网友的一段话却不由得发人深省:一个人贩子拐了一个孩子,在被警察追捕的过程中,这个人放了孩子自己逃跑的几率很大,因为孩子会拖累逃跑的进度,即使被抓了,也不用死刑。可若事先规定拐卖孩子一律死刑,这个人为了防止孩子将他认出,很可能就会灭口。因为杀人是死刑,拐卖也是死刑,灭口之后至少还能留有一丝侥幸。
因此,有时候不赞成对人贩子一律死刑并不代表他们不该死,只是在对待人命关天的法律问题时,还是应该理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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