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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水能否认定为凶器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辣椒水能否认定为凶器

辣椒水,含有高毒化学成分,使用时可刺激对方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该辣椒水具备凶器功能上的特征。

何谓凶器

凶器的特征有二:

一是外形特点和性质为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

二是其功能上具有足以致人伤亡的效用的器具。被定为凶器首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可能给他人的身体在瞬间带来伤害(至少是轻伤害以上)或者使人产生畏惧感。辣椒水经查证,含有高毒化学成分,使用时可刺激对方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该辣椒水具备了凶器功能上的特征。

在抢夺罪中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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