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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害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吗

《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是否和证人一样必须出庭没有明确规定。 被害人与证人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诉讼地位。如证人出庭只是为了作证,不能旁听庭审、不能出现在法台上,而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提出、申请调取证据、对法庭出现的任何证据有参与质证、对案件发表控诉、辩护等意见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被害人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被害人是指此行为对被害人做出了一些伤害的事情,被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法院申请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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