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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属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只是与人民警察进行争吵的,并不会构成暴力袭击,只有直接通过行动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进行妨碍或者人民警察本身进行伤害的才会被认定为暴力袭击人民警察, 建议如果存在有可能被认定为该行为的当事人请联系律师帮忙进行处理,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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