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死刑!4岁幼女遭邻居抱走性侵,造成3处重伤,至今仍在ICU!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热点聚焦】

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国将4岁女童周某某从家门口骗走,挟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周某某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判决结果】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国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律师普法】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明确了:“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的指导原则。《意见》中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犯罪的,或者采取暴力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统计,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起诉猥亵儿童犯罪、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与2017年相比,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上述三类犯罪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也由22.34%上升到30.72%。

每一个强奸幼女的案件都是残忍的,就算坏人绳之以法,那些孩子的未来呢?也许没有多少人能真正体会到康疗过程有多揪心。坏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就像“素媛案”已经过去11年了,但是它也并未过去。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