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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追诉时效是如何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连续犯追诉时效是如何的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按所触犯刑罚的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

《刑法》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连续犯追诉时效相关内容,如果公安司法机关要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是需要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TAG标签: 期限 时效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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