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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保险公司要赔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保险公司要赔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偿,首先要看车主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按照法律规定,构成紧急避险的,对造成的损害问题,将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车主要构成紧急避险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将产生两车相撞事故。如果车主在行车过程中,并没有迎面而来的车子,那么就不可能引起相撞的事故,也就没有客观存在的险情,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2、车子避让属于不得已举动。如果车主在该情况下,还能选择进入另一车道躲避的话,而不是只能避让到其他不能走的道,简单地说,只要能够避让到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那么就不属于不得已情况。

3、致路人受伤是最低损害。如果车主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一个路人都不伤害的话,那么也就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而且,如果避让车子造成多数路人受伤,其伤害程度远远大于两车相撞的,那么应该构成超过限度的紧急避险。

另外,如果车主构成紧急避险,并且保险合同未约定将紧急避险划为免责范围,那么因为被避险人属于第三者,因此可以主张保险理赔。但是,超过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保险人即可以不予理赔。

《侵权责任法》十一条 【紧急避险】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构成紧急避险的,由引发险情的车辆承担责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法律援助中心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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