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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否可以由家属提出申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假释是否可以由家属提出申请

假释申请不可以由家庭提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该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假释意见应该由行政机关提出,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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